如何加强我县残疾人社会保障建设
提要:通过对我县残疾人在生活、就业、教育、康复等方面状况的剖析,找出了残疾人社会保障在供需矛盾,城乡差距,社会保障体系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并对下一步如何加强我县残疾人社会保障建设进行了初步探讨。
关键词:残疾人 社会保障
一、残疾人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与现状 社会保障是国家和社会根据立法,对劳动者和社会成员因年老、伤残、疾病而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就业机会,或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等原因面临生活困难时,给予一定的物质帮助和社会服务,从而保证其依法赋予的基本生活权利,维系社会稳定的社会安全制度。残疾人社会保障是整个社会保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给予残疾人特别扶助,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的一种制度安排。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对残疾人在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劳动就业、生活、教育、康复和文化生活方面做出了全面的法律规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以保障残疾人的生命健康权、生存权和发展权为主线,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强调要着力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省、市、县、乡也都相继颁布了残疾人优惠扶持规定。这些都为消除残疾影响和外界障碍,保障残疾人权利的实现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我县共有各类残疾人7.52万人,占总人口的6.75%,涉及近1/5的家庭。这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群体,所以说加强和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对消除社会对残疾人的各种歧视,缩小贫富差距,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障人权,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 社会保障作为一种国家制度,一般包括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社会优抚和安置及社会服务等几方面的内容。具体到残疾人社会保障则主要包括残疾人的就业保障、生活保障、教育保障、康复医疗保障等方面。 (一)、残疾人就业保障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基础。在人力资源市场竞争中,残疾人由于自身障碍,处于相对劣势地位,就业面临更多困难和问题,理应得到就业保护政策的扶持。据统计,我县16岁以上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约为3.2万人,占残疾人总数的42%,发挥他们的潜能,帮助他们就业,不仅能使其自食其力,减轻国家、社会和家庭的负担,而且还有助于使残疾人以平等的姿态走向社会、融入社会,摆脱贫困。近年来,残疾人就业工作按照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针,采取优惠政策和扶持保护措施,多层次、多渠道、多种形式地安排残疾人就业。具体包括福利企业、按摩医疗机构和其他福利性企业组织,集中安排残疾人劳动就业;机关、团体、企事业组织、城乡经济组织分散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同时,鼓励残疾人自谋职业,扶持农村残疾人参加各种形式的生产劳动。大力开展残疾人免费技能培训,帮助残疾人掌握一技之长,提高就业能力。随官屯镇残疾青年韩光磊以前由于下肢残疾,不能参加重体力劳动,又无一技之长,所以迟迟找不到一份工作,主要靠父母供养。参加技能培训后,在县残联的帮助下,开了一处糕点房,由于手艺好、味道正,生意兴隆,月收入达到1500多元。像他一样,学成后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青年还有很多,现在都有比较丰厚的收入。截止目前,我县城镇残疾人就业率达80%以上,累计就业达932人,其中按比例就业205人,集中就业168人,个体就业559人。农村残疾人就业累计达到12876人。免费培训残疾人360多名。 (二)、残疾人生活保障 对生活困难、无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是残疾人社会保障中最基本的内容。通过采取临时救济、定期补助、五保供养、最低生活保障等途径给予基本生活救助,尤其是对重度残疾、一户多残等特困残疾人给予了特别扶助,提高他们的保障标准和水平。2007年,有9792名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348名残疾人纳入五保供养,2915名残疾人领取了定期或不定期的救济。县残联每年为320名盲人每人发放150元的特别救助,并自2007年起,为每个乡镇拨款1000元,直接用于救助贫困残疾人,由乡镇残联理事长凭残疾人领款手续,每季度到县残联报帐一次。这一制度的实施不仅从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残疾人生活的困难,而且为各乡镇残联专职理事长提供了经费保障。 (三)、残疾人康复保障 康复是帮助残疾人恢复和补偿功能,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基础。残联成立之初,就将白内障复明、聋儿语训、儿麻矫治作为抢救性康复工程来抓。此后,业务范围又扩展到低视力康复、智力残疾康复、社区康复、用品用具供应服务等十几项内容。近年来,通过实施“康复助残爱心工程”,3000多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一是协调各医疗单位制定了优惠政策,对残疾人就医给予不同程度的减免。据统计,年内共为240余名残疾人减免各种医疗费用18万多元。二是利用“全国爱眼日”、“全国爱耳日”、“世界精神卫生日”、 “碘缺乏病日”等节日,集中开展一系列残疾预防宣传教育活动。三是开展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县活动,每年实施白内障手术800例,其中免费手术200例。四是实施了农村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初步形成了以镇卫生院为技术指导,村卫生室为康复服务点的服务网络,满足了广大残疾人日益增长的康复需求,可使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就近就地得到康复服务,改善其参与社会生活的条件。 ( 四)、残疾人教育保障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关心特殊教育”。实践证明,无论是对残疾儿童的特殊教育,还是对成年残疾人的职业技术教育,都能极大地提高残疾人的自身综合素质,缩小与健全人的差距,使残疾人能较快地融入社会,增强其生存能力。近年来,我县以“普及与提高相结合,普及为重点”的方针为指导,残联、教育部门协同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随班就读机制,全县适龄听力、视力、智力残疾少年儿童入学率达到91%。为鼓励更多的残疾人接受高层次的教育,县残联制定了《救助贫困残疾大学生的暂行办法》,对当年被普通高等院校或特殊学院录取的贫困残疾大学生给予1000元-2000元不等的一次性救助。 二、残疾人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 与健全人相比,残疾人是典型的弱势群体,残疾人社会保障的程度,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一个国家的福利水平与社会文明程度。残疾人社会保障虽已取得了可喜成就,但由于起步较晚,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所限,与广大残疾人对社会保障的需求相比,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目标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残疾人社会保障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由于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起步晚且严重滞后,资金投入少,保障项目少,保障水平低,保障覆盖面窄,尚未形成独立完整的保障体系,这使得残疾人社会保障供需矛盾非常突出,供需缺口很大。残疾人在基本生活、就业、康复、教育、参与社会等方面往往遇到各种各样的障碍,他们在这些方面的状况仍落后于社会平均水平,残疾人与健全人之间在生活水平上的差距在拉大,甚至有相当多的残疾人还难以维持其基本生活。目前尚有800多名残疾人没有住房和住危房;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还有60%~70%得不到康复服务;除部分残疾人享受到集体供养、救济外,其余则只能靠家庭、亲属供养,其家庭的经济和精神压力已不堪重负;残疾人的教育程度低,就学率、就业率远比健全人低;残疾人买保险受歧视,比如购买商业保险,残疾人很难买到意外伤害保险。 (二)、残疾人社会保障状况城乡差距大 我县7.52万残疾人中有90%以上生活在农村。受城乡二元社会格局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约,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严重落后于城市,贫困残疾人比重高,相对于城镇而言,农村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严重缺失,农村老年残疾人中靠自我养老或靠子女供养的高达85%;农村成年残疾人很少有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有的农村残疾人除了残疾同时还患有其他疾病,而仅有70%的农村残疾人参加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在有病而不去就医的残疾人中大多是因为“没有钱”。 (三)、政府和社会对残疾人的特殊支持力度有限 对残疾人来说,政府扶助、社会支持和个体帮助相互补充、相互依存,才能更好地为他们提供基本的生存环境,帮助他们减轻来自经济、社会和心理等方面的压力,使他们摆脱贫困,提高生活质量。在目前农村残疾人社会支持体系中,血缘和亲缘关系所提供的个体帮助成为农村残疾人帮扶系统中的主要力量,而政府扶助和社会支持力量较弱。目前农村残疾人所面临的最大困难是经济收入太低,其次是生产资料及劳动力的匮乏,还有看病及子女上学的花费太大。当遇到困难时,他们的首选求助对象都是亲戚、朋友,而选择求助政府的很少。虽然有部分残疾人享受过政府的临时救助,但救助的力度极有限,对贫困残疾人的生活而言只能是杯水车薪,解决的只是一日一餐的临时性的生存问题。残疾人家庭往往是当地农村经济条件最差或较差的家庭,很难持久稳定,这也成为农村残疾人长期沦为社会底层,其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与健全人的差距越拉越大的一个重要原因所在。 现行残疾人社会保障所存在的种种现实问题,对残疾人的生存与发展,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产生着直接或间接的不利影响,也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改革和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已成为当务之急。 三、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的对策 残疾人是社会中具有特殊困难的弱势群体,基于人道主义的精神、实现社会公正的价值取向及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在要求,残疾人应该受到国家与社会的特殊关怀与照顾,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应当担当起这样的责任,下步工作中应侧重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残疾人社会保障不仅要满足残疾人的基本生活需要,为残疾人构建抵御各种社会风险的社会安全网,而且还要体现新残疾人观,突出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目标,有利于残疾人实现回归社会,缩小残疾人与健全人之间的差距。为了满足最基本的生活需要,残疾人要比一般人多支出医疗、康复、特殊教育、辅助器具制作等费用,因而残疾人比一般人更需要政府和社会在就业、教育培训、康复、基本生活保障等方面给予特殊的扶助,这就必然体现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与健全人应有所区别,社会应针对他们的特殊需要提供有针对性的物质帮助。 (二)、注重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的协调和相互配合 残疾人生活保障是残疾人社会保障的基础,残疾人由于身体残缺,要比常人多支出辅助器具制作、康复训练及日常生活照料等费用,加之残疾人就业困难,就业质量低,贫困残疾人比贫困健全人所面临的生存困境更为严峻,除了政府面向全社会实施的最低生活保障之外,可根据残疾的程度和贫困的具体情况,向贫困残疾人提供必要的额外的补助与津贴。残疾人就业保障是残疾人人权保障的根本途径,是残疾人社会保障的关键,保障的重点应创造条件提高和稳定残疾人的就业率。残疾人康复保障是残疾人回归社会的首要条件,残疾人教育保障是残疾人立足于社会的基础。这几方面的保障协调配合,共同发挥作用,才能满足残疾人的特殊保障需求,缩小残疾人与健全人的差距,逐步实现“平等、参与、共享”的目标。 (三)、加大对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的力度 农村残疾人占残疾人的绝大多数,在残疾人社会保障发展中应把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作为重中之重,在社会保障政策上给农村残疾人以适当倾斜,在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时应优先重点考虑贫困残疾人。各级政府要把扶助残疾人纳入当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综合运用多种资源,使农村残疾人事业与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把农村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纳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减免相关费用,提高家庭收入;切实保障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接受教育,通过设立特殊教育专项资金、建立和完善助学制度等措施,帮助残疾人家庭从根本上逐步摆脱贫困;通过实施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努力改善残疾人居住条件;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尝试由政府建立重度残疾人的托养和供养机构,将重度残疾人能够集中托养的可以集中托养,就可以极大减轻残疾人家庭的经济负担。总之,政府必须成为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主导力量,同时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逐步构建起以政府为主导、全社会相互支持配合的立体交叉的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网络。
一是探索建立残疾人生活保障基金。通过政府补一点,社会捐助一点,机关、企事业单位出一点的方式来建立残疾人生活保障基金,重点对特困残疾人家庭实施定点和定期的保障,解决政府社会保障资金缺乏的问题。二是制定城乡残疾人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政策。享受养老保险补贴的标准,以养老保险费总额为基数,按残疾等级进行补贴,解决年老时基本生活保障。三是探索建立残疾人医疗保障体系。争取各级政府支持,参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做法,采取政府财政补一点,残联从残疾人保障金中资助一点,残疾人个人出一点的办法,在残疾人中单独建立医疗保障体系。在未单独建立医疗保障体系之前,农村残疾人加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政府代缴或减免贫困残疾人个人缴费部分,并提高报销比例,将农村残疾人康复医疗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把适合残疾人基本康复需求的服务项目(如康复训练、专用辅助器具、贫困精神病人服药等)纳入合作医疗报销和救助范围,提高残疾人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可以说,残疾人的生活、医疗、养老这三方面的制度健全了,残疾人没有了后顾之忧,就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
- 创建者:郓城县残疾人联合会 王夫杰
- 发表日期:2009-01-13
- 上一篇:
- 解决残疾人机动车运营问题的建议
- 下一篇:
- 残疾人就业的意义、现状与对策分析